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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进社区 法治惠万民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08日作者:鄂州律协
    2016年,鄂州市司法局在认真总结2015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开展了新一轮的 “一村(社区)一律师”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今年以来,全市驻村律师到村(社区)开展法治讲座500余场次,解答法律咨询21000余人次,审查各类合同400余份,参与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80多件。
    一、争取领导重视支持 加强部门协调配合
    全市“一村(社区)一律师”工作现场推进会召开。顺利启动了新一轮“一村(社区)一律师”。受市政府委托,与新一轮10家中标律师事务所完成签约,全市383个村(社区)律师法律顾问配备到位。与2015年相比,2016年的“一村(社区)一律师”的招标工作有两个新变化:一是服务费用大幅提高。2016年市财政投入预算320万,比2015年增加一倍。律师的基础服务费由每村每年3000元、4000元、5000元3档分别提高到6500元、7500元、8500元,并将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当年度剩余经费作为奖励费用,对村(社区)法律服务年度考核分数靠前的村(社区)的律师,按40%的比例给予绩效奖励。二是采购方式更加科学。2016年我市“一村(社区)一律师”工作采用询价的方式进行采购,与2015年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相比,询价方式具有时间短、节约采购成本等特点。市司法局与市财政局、市政府采购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建立了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各部门、各单位对“一村(社区)一律师”的政府采购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一村(社区)一律师”政府采购工作进程十分顺利。
    二、完善各项工作机制,明确各方工作职责
    市政府印发了市司法局起草的新一轮《政府购买“一村(社区)一律师”法律服务方案》,    一是明确工作定位和原则。将一村(社区)一律师”法律服务定位为“五员”,即法律知识宣讲员、依法维权咨询员、经济社会发展指导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社情民意信息员。明确法律服务应当坚持正确引导、诚实守信、客观中立、相互尊重、沟通交流五项原则。二是完善服务内容。完善了有关表述内容,如鉴于涉法信访工作以政府为主导,将“处置涉法信访”改为“参与涉法信访”;结合“七五”普法启动,细化了法治宣传的具体内容,增加了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等事项。三是明确服务要求。村(社区)法律顾问每月定期到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室工作1天。每季度在村(社区)组织安排下至少举办1次法治讲座。法律顾问在接到村(社区)具体法律服务需求后,2个工作日内必须提供服务;法律顾问要将为服务村(社区)提供法律服务的时间、内容、方法和处置结果进行认真记录。村(社区)也要对法律顾问上门服务、电话法律咨询、参与办理法律事项等进行专门登记。每月服务记录情况,由双方交叉签字确认。四是强化日常管理。2016年实行市(区)司法局、司法所、村(社区)行政管理与市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驻村(社区)律师行业管理“两条线”分工责任制,逐级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三、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合理配置律师资源
    针对2015年我市“一村(社区)一律师”服务费用偏低,打包方式不合理等问题,今年,一是就近采购。以1个乡镇为单位,全市村(社区)法律服务由2015年“捆绑式”的10个包分解为26个包,较好解决了供应商就近采购的问题。二是明确限制条件。将全市村(社区)法律服务26个包分为大包、小包两种类型。村(社区)数量为18个(含18个)以上的包为大包,少于18个的包为小包。规定律师人数为6人(含6人)以上的律师事务所为大所,大所可采购大包、小包,小所只能采购小包。每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村(社区)数量不超过6个,这样就避免了一名律师担任多家法律顾问的情况,可以更加合理的配置律师资源。三是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市司法局积极争取市外律所参与我市“一村(社区)一律师”竞标。经大力宣传和积极协调,今年有3家武汉律师事务所参与竞标,2家中标,外地律所的加入,既有效补充了我市律师资源的不足,合理调动了律师资源,形成了良性竞争机制。
    四、用好信息交流平台,促进日常工作互动
    2015年,为便于工作联系和交流,市司法局建立了市司法局工作专班和律师参加的“一村(社区)一律师”工作微信群平台。2016年,市司法局将各村、社区负责人加入微信群,使“一村(社区)一律师”工作微信群平台的沟通、协调、交流作用更加凸显。驻村(社区)律师、各村(社区)负责人将纠纷调解、法治宣传、法治讲座的信息、图片及时在微信群中发布,对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体制改革的政策动向进行探讨和解读,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个性化问题。
    五、严格年度绩效评价,确保工作收到实效
    2016年我市“一村(社区)一律师”工作将村(社区)法律顾问每届聘期由“一年”改为“二年”。年度考核由市司法局每年度组织对购买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进行考核评价。与2015年相比,2016年加大了奖励力度,明确了惩戒措施。如:对村(社区)法律服务年度考核分数靠前的村(社区)的律师,按40%的比例给予绩效奖励;年度考核在后15名的村(社区)的律师,由律师事务所予以调整。凡所采购律师事务所每个包中有二个以上(含本数)的村(社区)法律服务考核分数在后10名的,实行末位淘汰制,取消承接主体对本包在聘期内的承接服务资格。为使驻村(社区)律师工作轨迹有据可查,市司法局统一印制了《驻村(社区)律师服务手册》及《村(社区)律师服务登记簿》,以确保绩效考核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今年上半年,鄂州市“一村(社区)一律师”工作,被列入“2015年全省政法十件大事”有机组成部分。以基层为主导,组织律师进村(社区)预防新发信访“源头预防鄂州探索”模式正在全省、乃至全国推广。安徽淮南市、黑龙江齐齐哈尔市来我市考察学习了此项工作。